昆明处理“牛奶河”污染事件 5名政府官员被问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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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2 15:34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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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网

小江在云南省巧家县、会泽县、东川区三地交界处最终汇入金沙江。在交汇点记者看到,灰白色的小江水显得格外刺眼,像牛奶般源源不断地汇入金沙江,最终和金沙江融为一体,向下游奔流而去。图为小江汇入金沙江。任东 摄  

  中新网昆明5月22日电 (王艳龙)昆明市22日就东川“牛奶河”污染事件后续处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东川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等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对涉嫌排污企业和负责人作出罚款和批捕处理。

  今年4月,有媒体曝出昆明市东川区小江流域因为严重污染呈白色,被当地群众称为“牛奶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后有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处理。

  发布会上,昆明市纪委、监察局称,经调查,新闻媒体报道受污染的河段为小江流域小清河和大白泥河交界处至四级站25公里的河道水体。该河段涉及的45家选矿企业中有34家存在手续不全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其中,昆明东海矿业公司、昆明东川通宇选矿厂、昆明兆鑫矿业公司等5家企业存在私设暗管、环保配套设施未完善就私自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致使未经处理的尾矿浆排入小江,导致“牛奶河”的污染。

  昆明市纪委、监察局表示,东川区人民政府和东川区环保局作为辖区环境保护主体和责任职能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私设暗管、环保配套设施未完成就擅自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

  据此,根据《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东川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区长通报批评问责,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东川区环保局局长、原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现任汤丹镇党委副书记)停职检查问责;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东川区环保局分管副局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免职问责。

  另外,昆明市环保局对昆明市东川通宇选矿厂、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罚款50万元,并责令停产;对昆明同心矿业有限公司给予40万元罚款,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对昆明建伍工贸有限公司给予10万元罚款,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昆明东海矿业公司、昆明东川通宇选矿厂、昆明兆鑫矿业公司3家公司违法排污进行了立案侦查;寻甸检察院对这3家企业涉嫌构成犯罪的8名责任人批准逮捕。

  昆明市纪委、监察局表示,环保工作关系到民生问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巡查监管,严格执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环保违纪违法行为,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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