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计生局发声明 张艺谋超生罚款748万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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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9 19:3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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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张艺谋与妻子陈婷(资料图)

中国网1月9日讯 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今天已向张艺谋寄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其需缴纳社会抚养费748万余元。

罚款748万,30天一次缴清!

从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获悉,他们今天已经向张艺谋陈婷夫妇寄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张艺谋陈婷夫妇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总金额达到748万余元。其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如果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照规定张艺谋陈婷夫妇应在30日内一次性缴纳所有征收费用。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48万怎么算出来的?

收入怎么查?

2013年11月底,陈婷、张艺谋派代理人来锡接受调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滨湖区计生局先后组成9个调查组,赶赴北京、广西、四川等多地实地调查取证。

三个子女出生前一年度,即2000年、2003年、2005年陈婷、张艺谋的个人收入,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因此,滨湖区计生局重点围绕陈婷和张艺谋涉案三个年度的个人收入依法开展了全面核查。

在实地调查中,调查组到当事人工作和合作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对当事人向滨湖区计生局申报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实调查。通过履行法定核查程序,滨湖区计生局认定:在2000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760元;在2003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1062760元;在2005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518590元。两人在涉案三个年度的个人收入总计为358.41万余元。

陈婷、张艺谋对三个年度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了书面承诺。

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

收入明确了,那么,张艺谋夫妇超生到底应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

对2001年陈婷、张艺谋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行为,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征收计划外生育费71928元。

对2004年陈婷、张艺谋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2218696元。

对2006年陈婷、张艺谋生育第三个孩子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5197230元。

滨湖区计生局人士表示,因陈婷、张艺谋违法生育情节严重,因此对其违法生育的第二、三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中,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均按二倍予以了征收。

综上计算,对陈婷、张艺谋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理,向两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共计7487854元。

张艺谋超生事件回顾 为何超生?

“在我和父母的传统观念里,希望多子多福、儿孙满堂”

张艺谋、陈婷说,二人相恋于1999年,共育有3个子女:大儿子张某男、二儿子张某丁和小女儿张某娇分别于2001年、2004年和2006年在北京出生。

“3个孩子都是非婚生育。”陈婷说,因担心张艺谋被媒体曝光,两人一直没领结婚证,“直到2011年为了给孩子补上户口,才在江苏无锡办理了结婚登记”。

对于某娱乐媒体称其“还育有一名叫‘张某媚’的小女儿”并刊出照片为证,陈婷说,这其实是隔壁邻居王建英的女儿,“那天带她一起外出,恰被跟拍,被媒体误解了”。

记者辗转找到44岁的食品进口商王建英,她证实照片中的女孩是她的女儿,叫“王某雨”。王建英出示的户口本显示,王某雨生于2006年,与张某娇同岁,生日相差17天。

针对“陈婷每生育一子,张艺谋给一千万”的传言,陈婷予以否认。而对所谓“张艺谋的陈姓大舅哥微博爆料”,陈婷称,“陈家就我一个(女儿),没有什么‘大舅哥’。我的表哥、表弟、表妹也都没有姓陈的”。

谈及为何超生,张艺谋回答:“在我和父母的传统观念里,希望多子多福、儿孙满堂。父亲临终前嘱我,希望能有个男孩传宗接代,母亲也觉得孩子多生几个相互也能有个伴儿。”

张艺谋承认,无论如何解释,超生都是违法的,“我必须承认错误并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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