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岩伴娘风波,婚俗陋习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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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08:07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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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察者网 作者:王维钧

前段时间,娱乐明星包贝尔与包文婧的婚礼上,伴郎团集体将柳岩架起欲扔到水里一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从3月30日事件被曝出开始,伴随着当事人的两拨公关表态,短短三天时间,事态逐步发酵升级。网友一方面对包贝尔的伴郎团难以容忍,纷纷谴责,并对柳岩表示同情,另一方面则对中国传统的婚俗陋习展开了思考与批判,否定那些早应被时代抛弃却仍存在的婚俗陋习。事实上,在中国的传统婚俗里,对新娘和伴娘的调戏捉弄由来已久,正如李安在《喜宴》中所描绘的那样,男宾客对伴娘和新娘的捉弄正是国人五千年来性压抑的结果,是性欲宣泄的表现。

说起捉弄伴娘和喜娘不得不说一下传统的婚姻制度。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最开始的形式是以暴力方式完成的抢夺婚。进入父系社会之后,女性的地位便开始下降,甚至在一段时期内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属物。如同野生动物争夺配偶一般,在生产力极度匮乏的情况下,人们通过武力争夺女人,并用以延续血脉。在这种不稳定的婚姻关系下,妇女被当做物品资源一般,而且随时面临着再次易主的风险。女性遭受不平等对待,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抢夺婚逐渐被代价婚所取代。代价婚是指通过相对和平的手段建立的婚姻关系,比如男方通过支付金钱将女子买回家并结婚的买卖婚,这种陋习目前来看是违法的,但即便是现在,买卖婚在我国不少农村地区里还时有发生:一些娶不到妻子的男性家庭为了延续血脉,便从外地的人贩子那里买媳妇。另外两种形式的代价婚分别是服役婚和交换婚,前者是男方家庭贫困到女方家服役来换取结婚;后者是两个各有男女孩子的贫困家庭,互相将女儿嫁给对方儿子来抵消双方彩礼。虽然在代价婚中,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依旧摆脱不了被当做物品的命运,直到聘娶婚的广泛推行。

聘娶婚出现在周代,是我国漫长的封建时代主要采取的婚姻制度,男方向女方家求亲并纳送一定的聘金和聘礼后即可取得婚姻资格。早期的聘娶婚是比较文明的,但是随着社会演化,一些婚俗陋习开始出现,其中尤以对新娘地位的贬低以及对新娘伴娘的调戏最受诟病。

按照现代人的观念,婚礼中迎娶新娘的时刻,本应是妇女地位“最高”的时候。然而封建时代歧视妇女的社会心理使得新娘的地位成为了婚礼中最低的那个。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新嫁娘成了不可接触的人物,必须用盖头、彩轿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既不准她看见外边,又忌讳婚礼途中人们看见她。因为民俗认为,新娘身上带有煞气,这种煞气会对夫家带来不幸,因此需要遮盖严实进行冲煞后才得以见人。

比如,江苏扬州人害怕新娘把魔气、邪气和污气带入洞房,会要求新娘在入洞房时从放有斧头(砍掉三气)、大葱(冲走三气)的凳子上爬过去。比如《三国演义》中孙权妹妹和刘备的洞房里置有武器,除了烘托孙权妹妹的性格,很可能也是冲煞气风俗的某种反映。

不过相比新娘身体上需要被遮盖严实外,受到男宾调戏则是更恶俗的事情。众所周知,国人天生爱热闹,尤其在像婚礼这样的场合下更是如此。婚礼应该受到祝福,但前提是以文明友善的方式送出祝福,可婚礼中的闹新娘却野蛮无比。其“文闹”者,淫词戏语信口而出;其“武闹”者,下流动作不堪入目。

比如在江西吉安一带,宾客每呼一声, 新娘必须向其下跪,而受跪者可以不回礼。闹新房者以此为乐,而新娘之腿苦矣,经常有一些新娘因此习俗而膝盖受损。再比如湖南衡阳一带有“打传堂卦”这个婚俗,婚礼间让亲友扮作堂官、差役,拘新人及其翁姑跪堂下,命翁姑教新人以房术,新郎、新娘必须当众再述一遍,否则鞭笞从事。因为婚俗如此,很多新人都敢怒不敢言。

最下流的当属晋南一带曾经流行的“吃鲜桃”,众男宾逼迫新郎解开新娘上衣并当众吮吸其乳头,若新娘害羞不让,众人便将新娘扳倒仰卧于床,并强拉新郎伏在其上,众人再压在新郎身上,直到新娘求饶同意让吃“鲜桃”为止。种种情景,无不表现出对新娘的人格与肉体的侮辱。

而宾客长久被压抑的性欲并不聚焦于新娘一人,甚至将魔爪也伸向同行而来的伴娘,对其进行调戏。本来最初设置伴娘是为保护新娘,防止新娘被掳走的替身。比如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中,华老夫人最后刁难唐寅的时候,一连派出一个伴娘团,就是充当秋香的替身,混淆唐寅视听。

在很多地方,为了缓解新娘被恶搞的程度,新婚伴娘一定要选年轻漂亮的女子,这样参加婚礼的男宾就不会全集中于调戏新娘,而是主要针对伴娘。比如在江苏淮安一带,成年男子去闹洞房,主要目的是侮弄新娘和伴娘。江西萍乡一带则由男家告知女家,聘请一两个容貌清丽、歌曲工雅的青楼女子充当伴娘,在婚礼当日与新娘一同前来。一般亲友听说伴娘非常的美丽,必定纷纷赶来,灌伴娘喝酒,然后任意调戏,更有甚者直接与伴娘偷香苟合。闹伴娘在这种情况下竟然成为一种变相的狎妓,成为轻薄男宾发泄性欲的行为。

中国传统社会里,男女礼教之防非常严格,尤其在宋代,青年男女的正常交往受到限制,压抑到了极点。在封建时代以妇女为玩物的大男子主义的潜在影响下,轻薄男性常利用各种机会围观妇女,评头品足,甚至调戏、侮弄。这种机会包括元宵灯会、庙会以及闹洞房,比如《水浒传》中高衙内在庙会上调戏林冲夫人这一场景,就反映了这个时代下压抑的男女情欲。不过相对于高衙内在公开场合调戏良家妇女这种高风险的事情,婚礼上调戏伴娘则是更好更安全也更合法的机会。

不管是闹新娘还是闹伴娘,这些都是对女性的歧视与侮辱,而这一陋习的源头则是封建时代领主所享有的“初夜权”。所谓“初夜权”是指在封建领主的土地上,每个新娘的第一夜必须无偿交给领主,这种制度到民国时期在西藏地区以及淮北的徐淮海圩寨仍然存在。而随着一夫一妻制和私产制度一同成立,人们不再愿意将自己私有的妇人供别人优先享用,于是初夜权制度开始柔和化,把实际上的初夜交接,变为形式上的戏谑,作为退让,在新婚的初夕宾客对新妇,可以逾越礼法进行狂嘲浪谑,甚至于一切难堪的淫词鄙语、 猥亵行为,都在许可之列,于是便出现了闹新娘和伴娘的婚俗。

但总的来说,闹新娘闹伴娘的行为都是封建时代遗留下对妇女造成歧视和侮辱的恶俗仪式。随着社会进步,前述的种种“武闹”已经迅速消退,然而,无论是这些年新闻中爆料出的伴娘被猥亵、性侵,还是前几天柳岩遭遇到的伴郎团“玩笑式”游戏,都反映出这一封建陋习还有着不少的拥护者。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传统婚礼是以往礼制与民俗的糅合,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文明的开化,传统文化中受人诟病的糟粕也应当摒弃。移风易俗有时候不仅仅依靠社会的道德约束,更重要的是在法律层面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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