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街头下跪卖精油:“未完成销售量会被抽打屁股”(图)
阅读:609 次
2013-08-28 10:13 (北京时间)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其内容并不代表关系网立场
loading

来源:华声在线
 

  8月26日,韶山中路砂子塘附近,有不少青年身着迷彩服推销精油,图为男子跪求路人买下他的精油。图/滚动新闻实习生 李菁菁

  8月26日,长沙最高气温37℃。下午2点多,在韶山中路砂子塘路附近却有5名20多岁的男女青年身着迷彩服,依次排开跪在人行道上,推销精油,其中1人还举着牌子,上面写着“为了梦想,放下面子,跪地乞讨”,这一举动引发路人纷纷驻足围观。

  为卖精油,男子当街下跪

  26日下午3点05分,记者赶到现场时,身着迷彩服的男女正在人行道上,向路人销售某品牌的精油。记者找到一名男子欲了解情况,该男子却突然跪倒在地,拉扯记者的衣服,低声央求购买他的产品。

  “一天没吃饭,身上没一分钱,帮帮忙买一个,只要29元。”男子突如其来的举动,让记者措手不及,随即上前搀扶男子起身再说,但对方坚持跪在地上,并努力推销自己的产品,“将精油抹在头上,头发瞬间柔顺亮洁……”

  男子名叫胡小朋(化名),25岁,8月20日从老家内蒙古坐火车赶到长沙,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石燕湖某培训基地交了3800元,跟随一名“老板”学习销售知识。在学习5天理论知识后,26日中午12点,他和另外70余名成员,被一辆大巴送到雨花亭附近进行实际锻炼。“老板”定下要求,“每人必须卖掉2瓶精油,否则回去没饭吃。”

  交谈中,胡小朋反复央求记者帮忙,并声称“放下面子跪地乞讨,是为了突破自我!”

  他说,只要记者愿意购买一瓶精油,自己什么都愿意做,当问及培训基地所在具体位置时,他表示不清楚。随后,眼见记者没有购买意愿,他起身就走,并向下一个路人销售产品。

  “未完成销售量,回去会被抽打屁股”

  在东塘大都市商业街内,另外一名身着迷彩服自称马小连(化名)的女子,正在向商店老板介绍自己的精油。她说自己家住娄底涟源市,今年34岁,8月21日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长沙。“跪在地上是为了改变心态,放下面子去做销售。”马小连说,培训基地有一名“老板”和5名“教练”,当天5点半回去之前,没有卖完2瓶精油,“教练就会拿着一米长的管子,对着屁股使劲地抽。”

  “抽100下、200下……”对于这种惩罚,马小连坦言能够接受,“自己无能,没有卖出精油。教练抽打屁股,这是为了改变我们!”至于当街下跪,路人投来异样的眼光,她说,“这只是一个课程,激发自己的潜能,突破自我!”

  记者走访发现,韶山中路砂子塘路口至新建东路路口,数十名男女身着迷彩服,拿着2瓶精油徘徊在人行道上,不时下跪向路人推销产品。路过的一位市民说,“实在无法理解这伙人的思维,这么独特的销售模式是不是传销人员?”

  如果不具备经营资格,则行为属于违法

  随后,记者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将安排执法人员到场查看。对于下跪这种销售模式,该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市民可能难以接受,但说其违法,《工商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这群人是否为传销人员,暂时不好定义。”该工作人员说,传销是一种等级制,参与人员层层发展下线,属于金字塔销售模式。工商部门只是对销售地点进行检查,这种流动性的路边销售,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如果销售人员不具备经营资格,其行为属于违法。

相关资讯:

 

 


评论:
发表评论:
请填写评论内容
限500字 (不支持HTML格式)
 

登录后即可发表评论

关系网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