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战:一盘越下越大的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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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6 18:42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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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民周刊 作者:陈晟

“棱镜计划”这个名字设计得相当巧妙。一束白光,平淡无奇,但通过三棱镜的折射,却可以被拆分出七色彩光的本来面目;情报工作同样也是这样,大力发展数据挖掘技术,很可能就是未来情报战的制高点。

最近,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小伙子一夜蹿红,在各国媒体上频繁出现,风头甚至超过了好莱坞明星与新当选的伊朗总统。有人赞他是英雄,有人骂他是叛国者,而他说自己不过是一个美国公民。

这个人,就是踢爆了美国“棱镜计划”、逃亡中国香港地区的爱德华·斯诺登(EdwardSnowden)。

PRISM是什么?

尽管有斯诺登的大胆曝料,全球媒体也竞相跟进,但对于“棱镜计划”(PRISM)的认识,却都还停留在盲人摸象的阶段。

原因也很简单:首先,它是美国政府的高度机密,受到严格的技术手段和联邦法律的保护,想要弄清其内幕非常不易;其次,这个计划似乎非常庞大,斯诺登所接触的不过是沧海一粟,所曝光的内幕仅是管中窥豹。

负责执行“棱镜计划”的,主要是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并很可能有其他联邦执法机构,如中央情报局(CIA)、联邦调查局(FBI)等的参与协作。

而NSA实际上是个“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的机构,其另外两个身份是:负责协调政府与美军各军种情报工作的“中央安全处”(CSS)、负责网络作战的美军网络司令部(USCYBERCOM),安全局的局长同时也是网络司令部的司令、四星上将基斯·亚历山大(KeithB.Alexander)。换句话说,这个机构统辖、整合了美国联邦政府与美军的陆海空三军、海军陆战队、海岸警卫队的所有情报分析力量,其能量之大,不可小觑。

从目前各家媒体曝光的情况来看,棱镜计划至少包括以下几大职能:

一、对常规通讯的监控:NSA曾要求美国几大电信运营商定期提供固定电话和手机的通讯信息,并可能对国际长途电话进行更严格的监控;

二、对国际互联网用户行为的监控:据斯诺登说,NSA与几大网络巨头有协作关系,通过技术手段,直接监控用户的电子邮件、推特(类似于国内的微博)、网络聊天等内容;

三、对其他国家的互联网用户的渗透和监控:斯诺登透露,美军网络司令部通过组织大量的计算机黑客,渗透、攻击其他国家(包括欧洲诸多盟友)的互联网重要用户,如高等院校、政府机构等的网站,窃取大量秘密信息,甚至说2010年攻击伊朗核设施的“震网”病毒也是他们的杰作。

当然,这些说法很多都还只停留在斯诺登的叙述阶段,未必就完全可靠;同时,NSA是不是还有其他的本事也不得而知。但仅就目前这些情况来看,也足够让人不寒而栗了。仿佛一夜之间,美国公众突然发现自己变得根本没有了隐私,就像是对全身进行X光扫描,赤裸裸地暴露在美国政府面前。

这违法吗?

斯诺登一“放炮”,舆论哗然,最不满的当然是美国公众,凭什么你NSA能这么胡作非为,偷偷摸摸地监控普通美国公民啊?这不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么?个人的权益如何保护?

美国的有关部门自然没闲着,先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出来替NSA辩护,紧接着是一帮参议员纷纷发言声援,说这么干是国会早就批准了的;前两天现任FBI局长的罗伯特·米勒也公开表示,如果当年就有棱镜计划,没准9·11恐怖袭击都已经被阻止啦。

最核心的一点,NSA的行为是否违反美国法律?

美国在立国之初,对于公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通讯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加以保护,如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禁止非法搜查公民,后经判例扩展到禁止执法机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隐私)、电子通讯隐私法案等,把个人通讯自由视为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那么,棱镜计划是在公然挑衅法律吗?

不,因为它有个最坚实的后盾:《爱国者法案》。

2001年9月11日,两架民航客机被劫持后撞向世贸大厦,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这也是美国本土第二次遭到如此严重的袭击(第一次是日本偷袭珍珠港,而9·11袭击中的死亡人数比珍珠港还多593人)。一时间,举国上下都要求加强戒备、严惩凶手,小布什总统则顺势推出了《爱国者法案》。在震惊和愤怒之中,在一边倒的气氛下,这部法案以压倒性的优势在参众两院顺利通过(参议院的投票是惊人的98:1),经总统签署而成为了法律。

制定者很清楚,《爱国者法案》的威力巨大,甚至可以说挑战了美国宪法的许多原则;因此,为了避免它日后被滥用,特意给它加上了一个很特殊的“日落条款”,也就是这个法律中许多规定的保质期只有4年,过期就自动作废。不过之后,在任总统数度签署法令,把其中大部分条款的“保质期”加以延长。

这其中就包括了第二部分“加强监视操作”,把执法机构的情报采集权限大大扩充,授权它们在反恐、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下,可以通过窃听、监视公民的通讯等手段来搜集情报。

《爱国者法案》倒并没有滥开授权之门,执法机构在行使上述权力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比如,要有一个特别的反恐法庭的3位法官的书面批准。

而这一部分,就成为了NSA行动的最好依据。

对照传说中“棱镜计划”的内容,结合美国官员们的辩解,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对特定、具体的嫌疑对象,比如国外情报机构、恐怖分子,美国执法机构是有权进行窃听监视的,而对本国普通公众不能这么干。奥巴马对此辩称,对于普通美国公民的电话并未进行窃听,NSA搜集的只是通话的时间、号码、时长等记录,而这些早有判决裁定并不属于个人隐私。

美国法律只规定了对本国公民的通讯自由的保护——换句话说,如果NSA侵犯到了其他国家公民、组织的利益,美国法律就管不着了。

美国在互联网技术上的优势目前依然是一骑绝尘的,且不说最热门的世界几大网站几乎都隶属美国公司,全球13台根域名服务器里头,有9台都攥在美国手里呢,想要进行信息监控并不是不可能的。

必要之恶?

基于这些认识,再倒回来看看公众对“棱镜计划”曝光后的反应,就不难理解了。

从美国媒体的民意调查来看,美国公众对此事的反应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激烈,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抗议浪潮,远比不上前年的“占领华尔街”活动;同时,民众对于曝料者斯诺登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有人认为他是揭露黑幕的英雄,也有人认为他是美国的叛徒。

至于白宫的请愿网站(Wethepeople)上呼吁特赦斯诺登的数万签名支持,不必太当回事。那个网站并非实名注册,谁高兴了都可以披着马甲上去吼一下的,不久之前甚至还出现过“请求美国总统将豆腐脑的官方标准定为咸味”的请愿,也差点突破10万支持数的关口呢。

实际上,不少美国人还是很冷静地看待了此次NSA的所作所为。换句话说,或许“棱镜计划”是为了保护美国、美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

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美国公众就一直处于各种恐怖威胁之下,不断有基地组织大佬发表录像讲话声称要再搞一票更大的行动,这恐怕并非虚张声势。而后,又有类似霍尔莫斯(在《蝙蝠侠》首映式上冲入电影院枪杀12人的嫌疑人)、察尔纳耶夫(波士顿马拉松比赛制造爆炸案的嫌疑人)之类的“孤狼杀手”出没,给他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阴影。

而要预防、制止类似的恐怖袭击再发生,一个可行的措施就是加强情报的收集、分析工作,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线索加以追踪。当然,这个过程也必然会殃及无辜,让普通公众的个人隐私和通讯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成了为保护大多数人而不得不共同承担的代价。

类似的,在9·11之后,美国各机场都加强了对乘客的登机安检,脱鞋、搜身、毫米波雷达全身成像,也是侵犯了公民的正当权益;但与生命相比,绝大多数乘客还是接受了这种繁琐而咄咄逼人的安全措施。

总之,正如跷跷板的两端,自由与安全往往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在许多时候不得不做出艰难的取舍,以寻找一个微妙的平衡点。既要捍卫公民的自由权利,又要防止这种权利被恐怖分子所利用,是各国执法机构都头疼的难题。

因此,一部分美国议员和媒体就认为,NSA的种种监听,包括“棱镜计划”,都属于必要之恶:就像是人生病了,药总是难免有副作用,但不吃药人就会死,所以还是得吃。

何去何从?

对于美国民众而言,“棱镜计划”本身并不可怕,真正的危险在于,倘若这种特权被一部分执法者滥用,让公权沦为铲除异己、窃取商业秘密的工具,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任何权力脱离了监督,都非常容易蜕变为怪兽而吞噬一切,NSA当然也不例外。然而,情报工作却注定是必须以保密作为基础的,隐蔽战线的活动很难拿到阳光下监督。因此,谁来监督情报机构,就成了各国都不得不面对的难题。电影《国家公敌》、《谍影重重》,说的都是个别情报机构超越监管,发展成为社会公害的故事;而《1984》则把这种情况演绎到了极致,所有公民都生活在情报机构的阴影之下,个人的权利毫无意义。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美国对于情报搜集工作的监督,还是以内部的自我监督为主,外部以国会少数议员组成的情报委员会监督为辅。然而,这难免会被人质疑是小圈子里的秘密,万一权力膨胀还是有可能失控的。因此,“棱镜计划”曝光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提醒美国的国会和公众,监视者同时更需要被人监视,改善监督体制才是一个亟需解决的大问题。

不管怎样,眼下斯诺登事件还没有解决,各方的角力也在公开、不公开地施展。美国司法部已经表示将立案调查斯诺登的泄密事件,从法律的角度说这倒是铁板钉钉的事实,难点在于如何将斯诺登绳之以法,毕竟他本人在中国香港地区。

一种可能是香港地区警方抓获斯诺登,然后引渡回美国审判,但考虑到政治上的种种因素,未必就能顺利成行;另一种可能则是斯诺登逃亡第三国,像阿桑奇(维基解密网站创始人)那样东躲西藏,俄罗斯已经向他伸出了橄榄枝(相反,英国内务大臣据说已经知会各个航空公司,请不要搭载斯诺登飞往英国,因为他肯定会被禁止入境)。无论是哪一种结果,有一点斯诺登是猜对了:

“我是不可能再自由地回到美国了。”

回顾美国二战以来的谍报史,因为政治观念不同而背叛国家、出卖机密甚至叛逃他国的情报人员并不罕见,而其中很多人所掌握的情报也远超过斯诺登这个临时工(严格地说,他不是NSA的雇员;NSA把情报事务外包给了某公司,他是该公司的雇员,有点类似国内的劳务派遣工),所以斯诺登的出走想来不会给美国的情报工作带来太大打击。

但是,恐怕NSA会更加谨慎地管理自己的秘密了,特别是对于斯诺登这样的非政府雇员又非军人的情报分析师,也许会失去很多工作机会。

至于盟友的抱怨,更多的只是个形式而已,因为即便没有斯诺登,大家也彼此心知肚明,情报工作的手电筒素来是既照敌人又照盟友的,甚至可能达成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彼此监视对方的公民,再交换情报,就可以绕开本国立法机关的种种限制。

对于其他可能被NSA入侵的机构、大学、公司和个人,抱怨显然更是没有用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亡羊补牢,从技术上努力提高防御水平,保护好自己的数字边疆。

顺便提一下,“棱镜计划”这个名字设计得相当巧妙。一束白光,平淡无奇,但通过三棱镜的折射,却可以被拆分出七色彩光的本来面目;情报工作同样也是这样,在全世界每天庞大的通话、短信、上网信息交换中,需要将浩如烟海的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则,以威胁程度、敏感程度作为标准分门别类,才能实现从中提炼出情报的目标。这和时下方兴未艾的“大数据挖掘”技术是思路相通的,因此,大力发展数据挖掘技术,很可能就是未来情报战的制高点,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以求得战略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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