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查车拔枪警察:这是第一次,有压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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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2 07:11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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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新闻网

 昨日,邹警官现身向记者介绍当晚执法的具体情况。南都记者钟锐钧摄

原标题:查车拔枪警察:这是第一次,有压力

南都讯  记者谢亮辉 通讯员交宣 前日凌晨,广州交警拔枪逼停酒驾保时捷司机(详见本报昨日报道)。昨日,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时该驾驶员的行为直接威胁到执勤交警的安全,并有可能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为此,执勤交警按照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拔枪喝令驾驶员立即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打方向盘动作大速度快

广州交警通报,前日凌晨2时05分,一辆车牌为“粤A P4×××”的保时捷在天河区珠江新城设点查车时,驾驶员不听现场交警指挥,不仅没有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而且猛打方向盘欲加速逃离现场。目前,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已经被暂扣。

据了解,该驾驶员还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记者查看事发图像资料发现,事发时,驾驶员向左打方向盘的动作颇大,速度很快,而正要路过的城管车辆只能紧急避让,车身也近乎打横。

目前,广州交警在普通的夜间执勤、高速路段执勤时要求配枪上岗,查酒驾更不例外;白天执勤的巡逻和机动部门的民警也配枪;此前广州交警在亚运、春运、查处酒驾时都要求配枪上岗。

据交警人士透露,目前持枪交警一般配备微型冲锋枪和64式手枪,其中64式手枪是常态装备,每年交警都会接受枪械轮练,学习枪械知识。

交警配枪省里对各地无硬性规定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配枪的问题,省里不会对各地作出硬性规定,交由各地交警队伍根据行动和出警警种衡量决定。在大规模的查车行动中,若有巡警、刑警参与,交警一般不配枪。

实际上,《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已明确赋予刑警、交警、巡警等警种配枪权力。后者的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十六种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2008年12月14日,公安部发布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也规定,交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如有必要,可带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执勤警车也可根据需要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弹头盔等。

“一般‘紧急情形’由警察自己考量。”交警人士表示。

对话

“如果车不停,可能第一个撞到我”

昨日,拔枪逼停保时捷酒驾男子的主角、广州市交警支队天河大队邹警官正式亮相媒体。邹警官告诉南都记者,从前天(事发当天)到昨天,电话一直没有停过,就连凌晨都有来电。

南都:从前天到现在,有同事说你休息得很少?

邹警官:(笑)是,确实有点压力。刚刚家里老母亲给我打电话了,很多朋友看到网上报道,都很关心。

南都:这是你第一次查车拔枪吗?

邹警官:是。以前查车现场也遇到过企图冲卡的情况,一般都会把一只手扶在枪上,做好拔枪准备。真正拔枪,这是第一次。

南都:当时情况太紧急了?

邹警官:离截查岗还有三四十米时,司机突然刹车,我就跑过去了。接着他突然加速倒车,往左打方向盘。我跑到车头左前方时,他还在继续往左打方向盘,如果车不停下来,可能第一个撞到的就是我。

南都:当时车头离你多远?

邹警官:可能连3米都不到。

南都:第一次遇到这么紧急的情况?

邹警官:之前紧急情况很多。平时执勤中,冲卡、逃逸的比较多。一般不轻易拔枪。

南都:有网友质疑,这个照片是摆拍的。

邹警官:没有,我当时并不知道有媒体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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