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上访者被关三年是“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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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5 05:54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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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近日,有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市民反映,一个叫陈庆霞的人因上访被当地有关部门安置在一所废弃的太平间,被限制人身自由已长达三年(中国之声1月24日)。

  24日,中新社报道,伊春市带岭区宣传部回应称,陈因打砸党政机关等被劳教期满后,其家人拒绝接人,区政府无奈将其安排在养老院,“出于人道主义”派人照顾其起居,并称将“继续对信访人陈庆霞进行人文关怀”。

  限制自由、专人盯守,竟成了“人文关怀”,如此回应令舆论大哗,而且压根站不住脚。因为媒体报道,陈庆霞家人多次要求接走陈庆霞,但一直没有获准。

  不过,同日稍晚,新华视点微博发布伊春市带岭区委书记张跃文的回应,称整件事情已持续10年,当地政府负有责任,必须“认账”,要照顾好陈庆霞的衣食住行,依法定责赔偿。

  区宣传部和区委书记的回应大相径庭,哪一个才是当地真实态度?希望是张跃文书记的“认账”。不过,要负责任就要彻底查清此事背后的因由,不仅要依法赔偿,更要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

  令人纳闷的是,此事已持续多年,在当地尽人皆知,相关部门难道一直不知情?这责任又要谁来负?如果公民权利受侵犯,只能等待媒体来“搭救”,那是怎样一种悲哀。

  即便陈庆霞如官方所说,因“打、砸党政机关、公安、医院”而被劳教,又是谁在劳教后又将她关了三年?这比劳教更骇人听闻。公权力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未经任何审判和听证程序,就擅自长期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若相关报道的内容属实,决策的官员和具体实施的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

  上一级纪检检察机关有必要及时介入调查,彻底查清幕后的真相,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民众一个交待。当务之急是,尽快还陈庆霞以自由。

  □杨涛(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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