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用假身份证借70万还不起 是否诈骗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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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5 19:56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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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5日讯(记者 王云龙)直到今日下午4时,50多岁的张阿姨还揪心不已。半月前,她放给邻居小妹万女士70万元的高利贷,熟料万女士竟称自己在网络上搞赌博输掉了这笔巨款。隐身多日后,1月2日,万女士终于现身,承诺每个月归还张阿姨5000元钱。青羊警方介入调查,发现万女士借贷时使用了假身份证。用假身份证“借”70万却还不起,此事是否涉嫌诈骗,在市民中引起了争议。

  据介绍,张阿姨家住成都市青羊区一高档小区。去年初,她在小区打麻将时认识了租住在小区的万女士。30多岁的万女士很热心,常常主动找张阿姨聊天、逛街,两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姐妹。万女士告诉张阿姨,她在一家地下赌场放高利贷,收入不菲。这让张阿姨很羡慕。

  3个月前,万女士称手中缺钱,以每天5分的高利息(即1万元每天支付500元的高利息,不属受法律保护)向张阿姨借了19万元。次日,她连本带利还给张阿姨20万。其后,万女士多次向张阿姨借高利贷,金额都在20万-30万之间,并且都遵守承诺连本带息准时归还。

  去年12月22日和23日,万女士向张阿姨借了70万元的高利贷。23日晚,张阿姨内心觉得不踏实给万女士打电话,却一直没人接。后来,万女士电话竟关机。第二天,张阿姨到万女士的租住房内探访,万女士的美籍男友称女友不在家,也不知女友到何处去了。张阿姨开始不停地给万女士发短信。当天晚上,万女士短信回复称“自己用70万元在境外网络上搞赌博,结果输得精光,自己对不起姐姐,也不想活了”。张阿姨顿时愣了:难道这是万女士精心布下的一场阴谋,自己遭骗了?她立即向青羊警方报警。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发现万女士借钱时留下的身份证的地址上没有万女士这个人。警方通过万女士转账的银行卡查询,万某其实姓吴。

  1月2日,一直躲在外面不回家的万女士约张阿姨单独见面,承诺每个月还张阿姨5000元钱。这几天,张阿姨一直正陪着万女士找工作。对于此事,一些市民认为,万女士使用假身份证“借”巨额高利贷又还不起,即使在目前不能查证她是否具备还债能力的情况下,她的行为也涉嫌诈骗,另外一些市民认为万女士承诺还钱,应该不算诈骗,只是一种民间高利贷行为。

  律师观点:该行为涉嫌诈骗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芳分析认为:万女士伪造身份证属于手段行为,骗取贷高利贷属于目的行为,即为了实施诈骗而伪造身份证,依据刑法规定应当认定为诈骗。虽然高利贷约定的利息高于法律规定,但是对于未超过法律规定部分仍受法律保护。因此,该行为还是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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