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行车队就中国女队犯规事件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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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3 22:5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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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伦敦8月3日奥运专电(记者刘宁 王亚宏)中国自行车队3日在场地自行车馆召开媒体见面会,表示将向国际自盟和国际奥委会提起申诉。

    在2日晚的2012年伦敦奥运会场地自行车团体竞速赛中,中国女队在决赛战胜德国队的情况下,被判犯规,获得银牌。

    中国自行车队在申诉书中称,“在场地女子团体竞速赛中,郭爽和宫金杰在预赛和资格赛中分别以32秒447和32秒422的成绩两次打破世界纪录,并在决赛中以32.617秒的成绩获得冠军。但由于被裁判判为犯规而降为亚军。当时中国自行车队和运动员恪守奥林匹克精神,服从了当时裁判的判决,并参加了颁奖仪式,体现了中国运动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体育道德。事后,我们认真观看了现场的比赛录像,研究分析了团体竞速赛比赛的规则。因女子团体竞速是第一次被列为奥运会场地比赛项目,规则并不完善,并没有具体关于判犯规的规定,也没有从规则当中找出来中国运动员违规的依据。”

    中国场地自行车队教练莫雷龙说:“中国队根本没有犯规,我认真看了比赛的视频,郭爽和宫金杰都没有犯规。”

    伦敦奥运会主办方在赛后的成绩报告里给出的官方解释是“中国队提前接力(EARLY RELAY)被取消成绩”依据的是规则第3部分第2章的第153条,但并没有明确具体说明中国队是怎样犯规,只是指出中国队犯规同英国女队一样都是提前接力(EARLY RELAY)。

    中国自行车队在申诉书中指出,“我们认真研究了规则3.2.153:1.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前15米)前打道。2.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后15米)后打道。3.两名运动员之间不能出现推挤。”

    莫雷龙说:“郭爽和宫金杰都没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我们观看了视频,她们的比赛没有任何问题。”

    中国自行车队在申诉书中同时表示,“我们观看了视频,中国运动员没有出现以上三种违规情况,并没有找出中国运动员犯规的依据。裁判在比赛现场已经公布了中国队成绩第一,名次第一的情况下,又改判中国队降级。现场比赛大屏幕没有进行慢动作回放,当中国队要求裁判观看视频的时候,裁判以不礼貌的态度拒绝了。对此简单没有依据的判罚,我们认为有悖奥林匹克精神,我们要求重新审理,找出充分的规则依据,真正体现出公平公正的体育道德和奥林匹克精神。现在我们按照程序向国际自盟和国际奥委会提起申诉,希望得到公正的裁决和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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