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徐州公安严打“笑气”滥用违法犯罪
“笑气”风靡各地娱乐场所致死致残案件频发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王 彪 左毅
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但如果为寻求刺激,在KTV等娱乐场所非法吸食“笑气”(一氧化二氮),则涉嫌违法犯罪。据了解,“笑气”在全国已呈现滥用蔓延趋势,涉“笑气”警情不断增长,吸食“笑气”致死、致残案件频发。
今年以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通过多次调研“笑气”治理问题,精准研判形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笑气”滥用违法犯罪,已破获涉“笑气”刑事案件14起,行政案件648起,当地滥用“笑气”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相关法律问题亟须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预警研判合力打击
铲除危害社会毒瘤
“笑气”由于在医学、食品添加剂领域适用相对广泛,目前并未作为毒品纳入法律禁止的列管名录。但从公安机关处理的警情看,“笑气”风靡各地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成为流行消费品,甚至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
今年徐州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笑气”进行严格管理。对此,徐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禁毒委主任韩冬梅,副市长、公安局长、市禁毒委第一副主任王巧全立即作出批示,要求铲除“笑气”滥用这一危害社会的“毒瘤”,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市“笑气”滥用现状,徐州市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丽涛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笑气”治理,积极协调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密切关注、及时汇总医疗系统对涉及“笑气”治疗抢救典型案例。
“通过对本地吸食致病的滥用者数量、特点的分析,对吸食危害、滥用规律和成瘾潜力进行分析评估,建立了专项治理的预警监测机制。”刘丽涛说,截至目前,徐州共办理非法经营“笑气”刑事案件达14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0人;破获行政案件648起,行政处罚701人,缴获“笑气”900余罐,约35000公斤。
2020年6月,铜山分局通过预警研判,在某小区查获吸食“笑气”人员和气罐,并查出“货源”是其聊天软件中的好友。徐州市公安局迅速组织多部门联合研判,发现以高某为首的卖家团伙通过网上接单,雇佣工人灌装“笑气”后于凌晨全市范围内送货的事实。
7月9日,5个抓捕组同时行动,抓获非法销售“笑气”嫌疑人5名、违法吸食人员20多人,查获非法存储仓库两个,大罐“笑气”200多瓶、小罐100多瓶,涉案价值30多万元。这一盘踞在徐州最大的非法经营“笑气”团伙被彻底摧毁。
在执法中,徐州市公安局本着“零容忍”态度持续组织警力对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及宾馆、日租房等公共服务场所进行针对性排查,对涉及“笑气”类警情、举报线索等进行串并分析,细致经营侦查,摸排“笑气”滥用人员,循线延伸查明违法犯罪团伙人员结构、作案手段、活动特点,实现全链条打击。
固化执法实践经验
非法经营全部取缔
“我们会商药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禁毒委成员单位,完善了从业单位许可、登记备案、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徐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方军介绍,对许可证上涉及“笑气”但是不经营、不必须使用,借挂他人许可证、或非法途径获得许可证的企事业和个人,从法律层面进行全部取缔,达到堵源头、管过程、查来源的良好效果。
为保证“笑气”治理有法可依,徐州市公安局及时报告市人大、市政府,组织调研徐州“笑气”滥用情况,固化执法实践经验,确保“笑气”治理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笑气”案件的侦查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徐州市公安局制定了涉及管辖分工、办案机制、执法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先后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召开“大小三长会议”,明确了“笑气”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立案标准及取证要点。
针对涉嫌违法行为“笑气”案件的侦查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徐州市公安局与铁路法院座谈,就案件可能涉及到行政诉讼等问题达成共识。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民警在“笑气”治理上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徐州市公安局坚持以会代训方式,及时组织全市禁毒和法制部门民警学习有关“笑气”治理的新文件和制度,分条线召开专题培训会,为“笑气”治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加大危害宣传力度
遏制滥用现象蔓延
“目前查处的700多名吸食‘笑气’违法人员中,30岁以下624人,17岁以下197人,14岁以下的7人。”徐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大队民警赵耀说,让更多年轻人认识到“笑气”的危害迫在眉睫。
据了解,针对青少年群体好奇心强、敢于叛逆、容易受到诱惑以及对“笑气”存在认识误区、出于好奇而主动尝试等特点,参照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建设的要求,徐州市公安局会同教育部门将“笑气”危害宣传纳入“禁毒宣传进课堂”“安全教育一堂课”等内容,在大、中、小学广泛向学生宣传“笑气”危害,全面加强青少年学生宣传教育,坚决遏制“笑气”在青少年群体中蔓延。
娱乐场所是“笑气”滥用的高危场所。徐州市禁毒办参照《江苏省禁毒条例》的有关要求,会同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治安、辖区派出所等警种,全面加大了娱乐场所内滥用“笑气”危害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自觉抵制“笑气”的浓厚氛围。
针对目前“笑气”上游生产、分装和下游销售、吸食各环节打击整治难点,徐州市禁毒办还立足综合治理,会商药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禁毒委成员单位,完善从业单位许可、登记备案、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形成堵源头、管过程、查来源的全链条综合治理机制。
“由于‘笑气’并未被列为毒品管制,目前大多轻微违法案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按照行政拘留方式处罚。”徐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刘凡伟介绍,对涉嫌非法经营的刑事案件,目前“笑气”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须得应急部门经营许可,否则就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即使是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也必须获得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不断增强,原先一瓶500毫升左右的“笑气”也从20多元涨至200多元,地下黑市非法灌装团伙为了非法利益也因此“铤而走险”。但由于法律规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才能纳入刑法打击,对一些分散的非法经营行为打击还存在一定难度。“有必要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治安、刑事打击标准进行研究,以遏制滥用现象蔓延。”刘凡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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