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事件通报成《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读本案例
阅读:252 次
2020-08-18 20:33 (北京时间)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其内容并不代表关系网立场
loading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仝卓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一事作为案例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读本》。

  8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通过法律出版社旗下综合性法律知识服务平台“有章”查询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读本》一书,该书由司法部直属的法律出版社2020年7月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读本》一书目录显示,“临汾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仝卓以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等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作为“案例一”,被纳入“政务处分典型案例”一章。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读本》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解读、图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典型案例分析、政务处分制度的实践基础和制度脉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修订背景和修订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务处分相关党规汇编、自测试题等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本质内容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

  2020年5月22日,艺人仝卓在网络直播中自曝“2013年参加高考时用了某些手段,把往届生的身份改成了应届生”。这番言论引发网友关注,后有网友注意到其父仝天峰任职于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质疑背后是否有失职渎职、公权私用等问题。 

  6月12日,山西省临汾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详细披露了整个事件的调查情况:

  2012年,仝卓在北京参加高考未能考中理想学校解放军艺术学院。由于该学校有只招收应届生要求,为了能第二年继续报考该校,仝卓的继父,时任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仝天峰请托陕西省延安市有关人员为仝卓办理了虚假转学手续。随后,仝天峰又请托临汾市有关人员违规批准转学申请,并办理入学手续,使得仝卓取得了虚假的应届生学籍。

  2013年,仝卓以伪造的应届生身份参加了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等学校专业考试,同年6月参加高考并被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此外,仝天峰还请托时任临汾市尧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国华、时任临汾市第二中学副校长段玉河等人,弄虚作假,严重违规,为仝卓办理了中共预备党员手续。

  目前,仝卓事件涉及的公职人员也均被作出相应处理。仝天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伙同他人伪造仝卓应届生和党员身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临汾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晋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另外13人分别受到严肃处理,其中临汾市教育局总督学苏迎泽,工作人员彭波、张文成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另据12309中国检察网2020年7月18日消息,近日,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临汾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苏迎泽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蒋子文

相关资讯:

 

 


评论:
发表评论:
请填写评论内容
限500字 (不支持HTML格式)
 

登录后即可发表评论

关系网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