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检方寻求章莹颖案嫌犯死刑:行为暴力,缺乏悔意(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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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0 21:1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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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视频:章莹颖案若以死刑起诉凶手 正式开庭时间将再推迟  来源:央视国际高清

  中新网1月20日电 综合报道,当地时间19日,美国联邦检察官提交了一份5页的通知材料,表示将对中国访美学者章莹颖失踪案的被告人克里斯滕森寻求死刑判决。

  材料指出,克里斯滕森绑架并杀害章莹颖,在此期间曾经对其实施虐待,案发后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悔意。检方还称,克里斯滕森曾经犯下其他的严重暴力罪行,包括曾在2013年性侵另一名受害者。

资料图: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失踪案的美国被告人克里斯滕森。

  【检方:被告人缺乏悔意,未来仍可能犯罪】

  在这份通知材料中,美国联邦检察官提出了多项情节,证明寻求死刑判决的正当性。其中包括:

  一,主观故意情节

  1.被告故意杀害章莹颖(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3591(a)(2)(A));

  2.被告故意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导致章莹颖死亡(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3591(a)(2)(B));

  3.被告故意实施一项行为,明确此行为会致死亡,并计划使用致命武力伤害受害人,此行为直接导致章莹颖死亡(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3591(a)(2)(C);

  4.被告故意并专门实施一项暴力行为,明确此行为存在致人死亡的严重风险,因此参与这项行为构成对人类生命的鲁莽漠视,此行为直接导致章莹颖死亡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3591(a)(2)(D))。

  二,法定加重罪行情节

  1.在其他罪行(绑架)实施期间导致死亡(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3592(c)(1));

  2.令人发指,残忍或堕落的犯罪方式。包括对受害人的虐待或身体伤害(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3592(c)(6));

  3.实质性的计划和预谋。被告经过实质性的计划和预谋,实施犯罪,造成人员死亡。(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3592(c)(9))。

  三,非法定加重罪行情节

  1.对受害者及其家人、朋友、同事造成的影响,包括损伤,伤害和损失;

  2.被告未来的危险性。以下事项证明,被告未来仍可能犯下暴力罪行,持续并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安全:他表现出对自己的暴力行为缺乏悔意,他存在其他的严重暴力行为;他表达了对被认知为“杀手”的渴望;他声称有其他受害者;他擅长避免被调查;

  3.缺乏悔过心理。在犯下罪行后所做出的陈述中,被告显示,他对绑架造成章莹颖死亡缺乏悔意;

  4.其他严重暴力行为。被告还曾犯下其他严重暴力行为,其中至少包括2013年,在伊利诺伊州性侵了名为M.D的受害者;

  5.受害者的脆弱性。章莹颖的身体条件,和有限的以英语沟通的能力使她尤为脆弱;

  6.干扰调查。被告试图阻挠对其罪行的调查,包括向调查人员作出虚假陈述,毁坏或者隐藏受害人的遗体和清理犯罪现场。

资料图: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

  【章莹颖家人:感谢和尊重检方工作】

  美国联邦检察官向法庭递交这份通知材料,是依照美国《联邦死刑法》,在庭审前或法庭接受被告人的有罪答辩之前的合理时间内,将其寻求死刑主张通知被告人,并告知作为其寻求死刑依据的“加重情节”。

  伊利诺伊州乌尔班纳郡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将该案审判日期定于2月27日。联邦检察官提出死刑罪名的指控后,审判日期可能被推迟。

  美国中伊利诺伊州的《新闻公报》(News Gazette)网站报道,章莹颖家人通过乌尔巴纳郡律师史蒂夫·贝克特(Steve Beckett)回应表示,他们对检方的工作表示感谢和尊重,包括考虑家人的意愿,并最终作出寻求死刑判决的决定。

  贝克特称,对他们的女儿所造成严重伤害的残酷罪行应该被处以最大和最终的惩罚。章莹颖家人的首要愿望一直是找到莹颖,带她回家。律师称,家人“情绪激动”,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回家,如果不能,至少希望她的遗体回家,但目前为止,他们一无所有。

  另一方面,联邦公设辩护律师汤姆·巴顿(Tom Patton)接受了《新闻公报》采访,并代表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团队发表声明称,联邦政府选择对刚刚毕业的一个没有犯罪记录的年轻人寻求死刑,他们对此感到失望。

  【回顾:案件时间轴】

  2017年6月9日 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国香槟市失踪;

  6月17日 章莹颖父亲出国找寻女儿;校方开始募捐,FBI悬赏1万美金找寻章莹颖;

  6月22日 校方与多方开了讨论会,章莹颖父亲在会落泪,表示只想找回女儿;

  6月30日 警方逮捕了绑架嫌犯克里斯滕森,并表示相信章莹颖已死亡;

  7月3日 第一次法庭聆讯,克里斯滕森闭口不谈犯案过程;

  7月5日 第二次法庭聆讯,联邦法院法官艾瑞克隆(EricLong)拒绝被告取保候审;

  7月12日 联邦大陪审团起诉克里斯滕森,罪名为绑架;

  7月20日 克里斯滕森再次出庭,首次开口陈述,拒绝认罪,其律师也称将做无罪辩护;

  8月22日 章莹颖家人在伊利诺伊州香槟市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不放弃寻找章莹颖;

  8月28日 联邦地区法院举行审前听证,将案件审理时间延期,定在2018年2月27日;

  9月8日 法院再次开庭,法官解除了克里斯滕森原代理律师团,并同意指定公设辩护律师代理;

  10月3日 美国联邦检查院办公室宣布大陪审团对嫌犯克里斯滕森提出追加起诉,新的罪名是绑架致死;审判日期定在2018年2月27日;

  10月11日 克里斯滕森出庭,再次拒绝认罪;

  10月23日 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团队提交动议,要求延后最终的正式审判时间和审前听证日期;

  11月13日 章莹颖家人从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场飞离美国;

  11月15日 乌尔班纳郡联邦法院法官否决嫌犯律师要求延迟审判的动议;

  2018年1月15日 乌尔班纳郡联邦法院接收了控辩双方的审前动议;

  1月19日 检方提交通知材料,对克里斯滕森提出死刑罪名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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