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偷拍空姐并直播 涉事司机被“封禁”(图)
阅读:540 次
2016-08-07 21:39 (北京时间)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其内容并不代表关系网立场
loading

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进入下一页

  5日晚,有公众号发文爆料称,一名北京地区的滴滴男司机在接单过程中,疑似偷拍乘车的空姐并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直播。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名北京基地的空姐举报此事。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就此事咨询法律专家获悉,该司机的行为侵犯了不知情当事人的肖像权,据此乘客可向涉事司机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此外,涉事滴滴公司及网络直播平台在此事中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事件

  网曝数名空姐搭车时被偷拍直播

  5日晚,关注到“民航小报”的爆料文章推出后,北青报记者进入涉事司机的熊猫TV直播间。在当晚的直播中,涉事司机承认自己确实在接单滴滴快车时载过数名空姐,并且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进行直播。

  涉事司机在直播时也表示,已经为“没经乘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聊天内容直播出去”而道歉。

  昨日,北青报记者联系上一名知情人士。知情人士称,她的朋友就是一名曾搭乘过该司机的车并被直播的空姐。知情人士称,这些空姐大多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偷拍,且大部分都身着航空公司的工作制服。

  知情人士表示,在搭车时,她的朋友发现了“猫腻”。朋友称,司机直播时用东西盖住了手机屏幕,直到下车时看到他打开手机才发现。

  随后,知情人士向北青报记者提供了当事人发现被偷拍直播后录的视频。视频内容显示,该男子送空姐到达其所住的小区后,空姐发现该男子在偷拍直播,就叫来同住的朋友。随后,空姐与涉事司机发生争执。空姐在视频中称,自己穿着公司制服,代表着公司的形象,认为司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但在视频中,该男子自称没有泄露空姐的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因而没有泄露她的隐私。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遭遇“被直播”的空姐报过案,但警方暂未受理。此外,知情人士提供的航空公司的内部群聊页面显示,事发后,一些航空公司针对此事,向员工发布了“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的提醒信息。

  后续

  网传涉事司机被“封禁”

  昨日,一份疑似涉事司机被“封禁”的内部处理结果截图在网上流传。截图信息显示,8月6日凌晨,该涉事司机被“长期封禁”,原因是“多次违规”,具体说明中解释称,该司机“安置微型摄像头偷拍乘客隐私,上传网络直播,对乘客进行低俗诋毁、言语猥亵,受到多次投诉报警”,因“情节恶劣”,对该司机“即刻封禁”。但这一消息暂未得到滴滴方面证实。

  昨日,北青报记者从熊猫TV媒介经理处获悉,因涉事男主播的行为对社会、对被拍的空姐造成不良影响,并且有损平台声誉,目前该主播已被封号。

  专家

  该男子行为可能需负民事责任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认为,司机的行为侵犯了不知情当事人的肖像权。“一般意义上来说,侵犯肖像权的界定是有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条件的,但该司机未经允许偷拍乘客并进行网络直播的行为,会对这些乘客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无论其是否因此获利,都应当被认定为侵犯肖像权。”

  韩晓表示,根据相关法规,乘客可向司机机关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同时,韩骁指出,如果司机直播的内容涉及到乘客隐私,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韩骁还表示,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韩骁补充道,“滴滴公司对其司机也有监管义务,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司机的侵权行为,否则也需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侵权责任。”

  文/本报记者 张雅 见习记者 王天琪

  实习记者 刘思佳 线索提供/朱女士

相关资讯:

 

 


评论:
发表评论:
请填写评论内容
限500字 (不支持HTML格式)
 

登录后即可发表评论

关系网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