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打官司:邓超"出轨"名誉权案将审 汪峰败诉(组图)
阅读:738 次
2015-12-26 08:53 (北京时间)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其内容并不代表关系网立场
loading

来源:中国新闻网

邓超 资料图

  中新网12月26日电(殷伟豪) 24日,歌手汪峰因名誉权起诉“内地第一狗仔”韩炳江(笔名“卓伟”)、新闻报社及新浪公司的两起名誉权诉讼,在北京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一审宣判,法院未认定名誉侵权,一审驳回了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引发关注。

  在娱乐圈中,明星经常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打官司,近期,就有琼瑶告于正侵权案胜诉获赔500万;崔永元与方舟子名誉纠纷,法院判决互相道歉赔偿;方子哥买房被骗案获赔120万等。

  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12月30日开庭审理

  12月25日,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三被告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已经法院公告送达,该案确定于下12月30日9时在北京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今年6月,因被传出轨,认为损害自己名誉,邓超将新浪微博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7月31日,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当天,新浪微博一方提供了相关微博博主的用户信息、联系方式等。邓超一方当即撤回了对新浪微博的起诉,申请追加微博账户夏学敏(@圈内老鬼)为被告。法庭依法予以准许。

  8月3日,邓超正式向法庭递交书面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追加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三人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则要求三博主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20万元。法庭经审查,同意追加上述三博主为共同被告。

 

汪峰 资料图

  汪峰被指“赌坛先锋” 诉卓伟名誉侵权一审败诉

  12月24日,歌手汪峰因名誉权起诉“内地第一狗仔”韩炳江(笔名“卓伟”)、新闻报社及新浪公司的两起名誉权诉讼,在北京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一审宣判,法院未认定名誉侵权,一审驳回了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当日下午,汪峰工作室官方微博回应此事,称将继续上诉,“相信法律的公正!我方将继续上诉!多余的不聊,继续告!祝大家圣诞快乐”。

  据悉,4月14日,汪峰参加在南京五台山体育中心举办的“2015中国(江苏)扑克锦标赛”的开幕式和冠军慈善赛。4月16日,该锦标赛的后续赛事经公安部门调查因涉嫌赌博而被叫停。随后,《新闻晨报》记者发表题为《用慈善为赌博张目是丧尽天良》的文章。同日,新浪评论通过新浪微博及新浪网对涉诉文章进行了原文刊载。

  4月20日,韩炳江在其新浪微博发布的题为“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评论“赌坛先锋我无罪,影坛后妈君有情。”汪峰认为“赌坛先锋”是对其侮辱诽谤,名誉受损。紧接着,汪峰提起诉讼,分别将被誉“内地第一狗仔”的娱乐记者韩炳江(笔名“卓伟”)和上海报业集团、郁潇亮、新浪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共计400万。

 

方舟子、崔永元。网络截图

  崔永元方舟子名誉纠纷案判决:互相道歉赔偿

  2014年1月21日,方舟子(本名方是民)起诉崔永元侵犯名誉权,方舟子认为自2013年11月15日起,崔永元发表数十条对其侮辱、诽谤的微博。其中有“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肘子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一边在网上哭诉安保基金不够用了”等侮辱、诽谤性言论,侵权了他的名誉权。随后,崔永元提起反诉,称方舟子的微博称其“主持人僵尸”、“张嘴就造谣、说谎的家教”,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今年6月25日,海淀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方、崔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判定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互赔经济损失4.5万元。随后,双方均提起上诉。12月25日,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正、琼瑶 图片来源:西宁晚报

  琼瑶诉于正著作权维权案胜诉 获赔500万

  日前,琼瑶《梅花烙》诉于正《宫锁连城》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被告于正被判公开道歉,琼瑶获赔500万。历时19个月的诉讼终于尘埃落定,琼瑶激动表示“正义胜利了”。

  22日,琼瑶方面在媒体通知函中写道,法院判决已明令停止《宫》剧的复制、发行和传播(永久禁令)。但是,于正的麻烦并未就此结束。21日,“扬州王波律师”称于正抄袭周浩晖作品的案件已由他代理,并将于2016年1月19日开庭。

  据悉,周浩晖2014年就发表微博宣布,自己将要就于正新剧《美人制造》涉嫌抄袭自己的小说《邪恶催眠师》一事,将于正告上法庭,并上传20多位网友表示《美人制造》抄袭《邪恶催眠师》的微博截图,称:“本来不想耗费精力的,但这两天回过味来,我改变主意了。于正,你和你的律师都别歇着,准备第二场哦。”

 

方子哥 图片来源:法制晚报

  方子哥买房被骗案终审改判 中介公司赔120万

  2012年,演员方子哥与妻子颜珍看中了位于朝阳区千鹤家园的一套房子,欲将其作为儿子结婚的婚房。却不料,在妻子颜珍代儿子与“我爱我家”、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公司签订合同后,房主李佳霖骗走了方家所有的购房款393万元,钱房两空。方家人认为中介“我爱我家”存在过错,而将其告上法庭。

  一审获赔30万后,方家人认为赔偿过低,上诉至市三中院。今年12月17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过错主要在卖房一方,应承担50%以上的责任,中介的过错程度在50%以下,应承担150万以下的数额。故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我爱我家”赔偿方家120万元。

  “基本上也就这样了,向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感谢!”宣判后,方子哥夫妇坐在旁听席上表示,目前方家仍有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但诉讼程序已经终结,也只能接受二审法院的判决了。

 

范冰冰 资料图

  范冰冰因“被代言”告医院 胜诉获赔80万元

  此前,因广东南海德技优品门窗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用自己的肖像作商业宣传,范冰冰将其诉至法院,索赔千万。12月14日,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侵犯范冰冰肖像权,判决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

  据悉,诉讼开始时,范冰冰称德技优品门窗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她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及名誉权,所以要求德技优品门窗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但被告方辩称,该公司是从第三方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范冰冰图片,使用该图片有合法依据。该照片仅用作商业用途,并未对范冰冰名誉造成影响,请求法院驳回范冰冰的诉讼请求。

  最终,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判令德技优品门窗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范冰冰肖像,在全国发行媒体赔礼道歉并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80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章泽天 图片来源:东南快报

  奶茶妹妹名誉侵权案胜诉 被告称将上诉

  11月20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就章泽天(奶茶妹妹)诉华汉和成小飞(微博博主舞美师)两起名誉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章泽天胜诉。被告华汉随后发微博称将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华汉所称奶茶妹妹是他的“炒作成功案例”及相关视频所称“奶茶妹妹恋情或为炒作,百万炒作团队浮出水面”均是虚假事实,构成通过诽谤方式侵害章泽天的名誉权,判处华汉公开向章泽天女士道歉,并赔偿合理维权支出损失3.4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

  而在另一起名誉纠纷案件中,法院认定成小飞,即微博认证加V博主“舞美师”在其微博上发布的所谓奶茶妹妹为了进影视圈结交新男友的信息为虚假事实,构成对章泽天名誉侵权,判处成小飞向章泽天公开道歉,并赔偿维权支出损失3.6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8万元。

  章泽天表示,如最终判决获得执行,会将所有赔偿共计25万元捐赠给公益基金会,用于支持公益慈善事业。

相关资讯:

 

 


评论:
发表评论:
请填写评论内容
限500字 (不支持HTML格式)
 

登录后即可发表评论

关系网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