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质疑邓亚萍获聘兼职教授 法大:符合规定
阅读:589 次
2015-12-06 22:04 (北京时间)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其内容并不代表关系网立场
loading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学生致信书记质疑邓亚萍获聘兼职教授 法大称符合规定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 沙璐)中国政法大学聘任邓亚萍为该校兼职教授一事昨日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一些法大校友和网友对邓亚萍任职法大提出质疑,也有网友认为以邓亚萍的学历和成就有资格获聘。

今日,该校民商经济法学院1408班学生徐恒发布致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的公开信,要求校方回应此事。中国政法大学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该校于2005年下发过兼职教授聘任的相关管理办法。该校刚刚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聘请邓亚萍为兼职教授符合兼职教授聘任规定中的条件和程序。

政法大学聘邓亚萍任兼职教授引争议

12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在其新闻中心发布了一则《欧美同学会留学报国巡讲团走进法大邓亚萍倾情诉说“中华情·中国梦”》的新闻,新闻中提到,“会议结束后举行了邓亚萍受聘我校兼职教授仪式。”

昨日,多家媒体报道了邓亚萍获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一事,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认证名为“《中国学术评论》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网友杨玉圣发表微博称“不与邓亚萍教授共处”。

杨玉圣在微博中说:“法大乃鄙人之婆家(因在此大学任教十三载),且系鄙人之娘家(因在此获得@江平教授指导的法学博士学位),故对该大学感恩戴德。然,因学校当局未经正常程序而聘任邓女士为兼职教授,为洁身自好、拒绝污染计,本人决定逃离这所‘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

另一位认证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网友方流芳则发表微博说,体育教练能否成为教授?体育教练的资格来自行会认可,而不是来自高校聘任,因此,大学本来应当把体训项目外包给教练,而不是把教练变成教授。体育教练在高校成为专职教授是一个中国特色。

不过,也有人认为邓亚萍有资格获聘,媒体人“石扉客”在其微博中说,“邓亚萍在体育领域取得过杰出成就,同时拥有剑桥博士的学位,就凭这两点,获聘大学教授相当有资格。”

也有相关报道谈到,“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有网友认为是外行领导内行之嫌,然而邓亚萍的学识和学历并不差,拥有国内外多所高校的学位。”

学生要求公布聘任邓亚萍决策程序

今日上午,法大学生徐恒通过其自媒体发表《关于中国政法大学聘请邓亚萍女士任兼职教授一事致石亚军书记的公开信》,要求学校公开聘任邓亚萍为本校兼职教授的决策程序和兼职教授聘任的制度办法,并就该制度办法的制定程序、生效时间等做出说明,同时要求学校就邓亚萍担任兼职教授所从事的工作做出说明。

徐恒称,在高校任兼职教授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具有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在该学术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一定的知名度和较为广泛的影响,而邓亚萍的求学和任职经历并不能反映上述要求。

信中,徐恒提到,比照其他学校聘任兼职教授的制度办法,聘任兼职教授应当由学校或院系组成学术委员会,表决通过聘请兼职教授的决定。他认为,学校应公开聘任邓亚萍女士为本校兼职教授的决策程序。程序正当、决策公开,就会消除社会质疑。

徐恒认为,大学是学术的殿堂、培养人才的港湾,建设一流名校就需要引进优秀人才,然而,学校不能罔顾学科建设发展规律,通过拓宽交际资源的办法盲目引入名人来校任职,一方面给本身紧俏的教学资源造成压力,另一方面败坏学校的学术风气,不利于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

徐恒告诉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这封公开信是昨日连夜写的,并在今天凌晨1点发到网上,得到了很多评论和转发。

校方回应:聘请邓亚萍符合相关规定

中央政法大学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学校有兼职教授聘任的相关管理办法,大概在2005年专门下过文件,现在官网查不到应该是学校系统更新的问题,但纸质的文件可以找到。目前学校正在准备把文件再放到网上,相信明后天就能查询到。

今日12时42分,中国政法大学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我校聘请邓亚萍女士为兼职教授,是由体育教学部向学校提出申请,由人事处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聘任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该申请,聘请邓亚萍女士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其主要工作是支持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的建设发展。学校希望通过聘请邓亚萍女士为兼职教授,能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成绩,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文化氛围发挥积极作用。”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荣誉教授和客座教授与兼职教授不同。“从本义上讲,兼职教授要求对方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的资质能力,成为兼职教授后,要在该校从事教育教学或学术研究等实际工作,酬劳方面则看双方的约定。”

熊丙奇表示,荣誉教授主要在于对方所获得的荣誉,一般要学术地位高、影响力较大,但对教育教学没有要求。而客座教授也具有荣誉的性质,但比荣誉教授的地位低一些,聘请的原因主要在于其荣誉头衔,是学校与其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学校对其没有明确的学术要求,只要偶尔来学校进行讲座等活动即可。

链接

如何聘任兼职教授各高校规定不一

对于徐恒所说的聘任兼职教授的程序问题,记者检索了国内一些高校,发现各高校对兼职教授聘任的办法有所不同,有的是学校统一规定,有的是下设各学院有自己的管理办法,但不管哪种情况,兼职教授聘任条件中均对学术水平有较高要求。

上海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有统一的荣誉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如《中国农业大学荣誉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中,兼职教授聘任条件共有4条,主要内容为兼职教授应满足学术造诣高深、能够参与我校实质性教学和科研工作、有长期的教学工作经验等。除此之外,对于确有能力和水平的在国家决策部门工作的专家型官员,如果确能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学校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才可适当放宽职称等方面的条件要求,但在数量上要从严掌握。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一些学院对聘任兼职教授作出了规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官网公布了《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及兼职研究生导师聘任管理办法》,其中规定,获聘兼职教授或者客座教授的,需为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的杰出学者,或者能够对决策有重要影响的国内外法律实务界著名专家等条件。

相关资讯:

 

 


评论:
发表评论:
请填写评论内容
限500字 (不支持HTML格式)
 

登录后即可发表评论

关系网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