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官方向“天价虾事件”游客道歉 责令虾店主退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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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9 19:43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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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这就是游客在青岛吃的“天价大虾”。

@北京青年报:【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向当事游客致歉】北青报今天的关于青岛相关部门尚未道歉的新闻发出后,肖先生在今天共收到了两次市北区物价局的电话,对方向肖先生的遭遇表示道歉,并询问了肖先生的银行卡号和当时吃饭的菜单,肖先生表示,“把应该退我的钱退给我就成了”。(北青报见习记者孟亚旭)

青岛官方联系退钱 四川游客:不需全退,该付的钱要付

另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0月4日,四川广元游客肖先生一家三口在青岛吃一顿海鲜,随后引发了全国轰动的青岛“天价虾事件”。今天,宰客店主已找到,当事四川游客肖先生却没收到退款和道歉。华西都市报微博呼吁退钱后,今天中午青岛物价局责令店主全额退钱,并道歉。肖先生说:“不需全退,我吃了100多元,该给的我给。”

几天来,青岛相关职能部门最开始“踢皮球”,让愤怒的肖先生“当着警察的面,屈辱地掏出800元只求尽快脱身”。经华西都市报等多家媒体连续追踪报道后,青岛方面认定该海鲜店价格标示存在误导消费者,启动调查程序,而后关停当事海鲜店罚款9万元,再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

结账结出2175元

9日下午,肖先生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证实,当天临中午,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一名女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电话中,该女工作人员就物价局未及时积极处理“天价虾事件”,以及对他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真诚的道歉。正式道歉后,她告知肖先生:4日当天收的餐费将全额退还,请他提供一个个人的银行卡号,会尽快把钱打到他的卡上。

“电话里我说,不需要800元全退,只把多的钱退给我就行了。我吃了那顿饭,该付的钱要付。”随后,女工作人员询问记录了当晚吃了哪几个菜,肖先生一一告知。“大虾、豆腐、火烧、啤酒等等,按菜单,100多元钱,不会超过200块。”肖先生说,今天网上看到青岛市长专门召开了专题扩大会,听到了道歉自己很欣慰。(记者 李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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