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今起审议行政长官普选议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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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7 18:16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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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网

6月17日上午,香港政改方案提交立法会审议表决,支持政改方案的香港工联会成员在立法会大楼外参加集会。中新社发 侯宇 摄  

  中新社香港6月1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向特区立法会提交的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方案17日将开始审议。若方案能获得全体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香港政改“五步曲”将完成最艰难的“第三步”。

  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的《解释》,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要走“五步曲”。

  第一步:由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可就产生办法进行修改;第三步: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就产生办法进行修改,则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修改产生办法的议案,并经全体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第四步:行政长官同意经立法会通过的议案;第五步:行政长官将有关法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者备案。

  据此,特区政府此次提交的方案在立法会通过后,并经行政长官同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五步曲”即可完成,香港市民可以首次迎来“一人一票”选举行政长官的历史性机会。

  2013年12月4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咨询文件》,正式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本次政改首轮公众咨询,就两个产生办法的相关议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

  2014年5月3日,首轮公众咨询结束。咨询期间,特区政府共收到约12.47万份来自不同团体和个别人士的书面意见。

  2014年7月15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特区政府同时发表《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公众咨询报告》。政改“五步曲”迈出第一步。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对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一些核心问题作出规定。政改“五步曲”迈出“第二步”。

  2015年1月7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咨询文件》,就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第二轮公众咨询。

  2015年3月7日,第二轮公众咨询结束。咨询期间,特区政府共收到超过13万份来自不同团体和人士的书面意见。香港社会主流民意期盼依法如期落实普选,2017年“一人一票”选举行政长官。

  2015年4月22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

  2015年5月,9天时间里121万多名香港市民签名支持政改方案。多项民调结果显示,香港社会主流民意支持政改方案,希望特区立法会通过方案。如果方案被否决,2017年“一人一票”选举行政长官的愿望落空,否决政改方案的反对派须负最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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